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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/07/29 「111年臺中市小型農機具使用補助」開放申請囉!

111年臺中市小型農機具使用補助申請須知
一、申請資格:
  1. 設籍於臺中市或實際從事農業耕作之民眾。
  2. 申請使用地點以本市所轄範圍為限。
  3. 申請案需以鄰近場域的複數申請人共同申請為原則,或由承辦單位安排鄰近場域之申請案於同一天執行。
二、申請期間:自公告日起至112年3月10日止,如核定申請單位已額滿,得公告提前停止受理申請。

三、申請流程及文件:
  1. 申請單位須於受理申請期間內檢附「111年臺中市小農機具使用申請文件」(如下表),並於外封袋註明「申請小型農機具使用補助」字樣,以掛號郵寄方式或親送至環保局委辦收件地址(40344臺中市西區樂群街238號2樓 鉅舵顧問有限公司收)。
  2. 申請時應檢附申請文件如下:(第2、3項為擇一檢附)
  • 土地所有權或土地使用證明文件。
  • 申請人身份證影本或戶籍謄本等居住地證明文件。
  • 農民保險影本或臺中市農會證明文件影本。
  1. 申請文件未依規定檢附齊全者,將通知並限期7日內補正,而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,得駁回其申請。
四、申請場次:每日作業時間為上午場(上午8時至12時)及下午場(下午1時至5時)各1場次,含運送時間1場次為4小時,每人至多申請2場次(以申請同一日之上下午場為原則)。

五、申請諮詢:04-23711317 鉅舵顧問有限公司 湯小姐

申請文件下載連結

※注意事項:本申請須知已修正申請期間至112年3月10日止,敬請有興趣申請之民眾注意,並重新下載文件。